遊客入場注意事項:

 

1.

年度開放期間與時間:自106年5月18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,每日上午9:30至下午5:00,惟若因潮汐或天候等情事影響致不適合遊憩時,將適度調整開放期間與時間。

2. 本園區係向國有財產局及林務局租(撥)用,僅提供戲水及海灘賞景,依林務局規定 不得開放山訓。
3. 禁止『捕捉魚類』、『潛水』等行為。
4. 酗酒、賭博、攜帶危險物品、或患有傳染病者,得勒令離園。
5. 請於安全海域警界線內戲水,超出者,經勸阻不聽,一切安危自行負責。
6. 因打雷、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,救生員得要求遊客離開水域。
7. 15歲以下兒童應由大人陪同下海戲水。
8. 患有心臟病、癲癇、氣喘等疾病或身體不適者,請勿下水,避免發生意外。
9. 開放時間外,海灘水域請勿靠近以免發生危險。
10. 每年 111 至翌年 430 ,依政府規定封閉海域禁止下水。
11.

請勿進入或使用設有圍籬或警示之區域或設施物,以免發生危險。

  ※本園區乾淨的沙灘、清潔的環境,需要大家共同愛護維持。
   謝謝配合,敬祝愉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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